|
|
会 长 | 王 韶 |
轮值主席 | 陈茵(2018年上半年) |
常务副会长 |
夏海钧(中国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总裁)
莫斌(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集团总裁及执行董事)
朱荣斌(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长兼总裁) 林昭远(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越秀地产副董事长、总经理)
张俊(中国奥园商业地产集团总裁)
陈茵(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刘臻(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副总裁、华南区总经理)
麦帆(佳兆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集团控股总裁)
唐激杨(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公司总经理) 答恒诚(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刘黎斌(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总经理)
刘光金(东莞市三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
副 会 长 (按姓氏 笔画排列) |
王安泉(江门市蓬江区锦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海洋(雅居乐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总裁)
毛文斌(广州市湖品房地产有限公司(龙湖地产广州公司)总经理) 邓亚宁(茂名市宏丰长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邝绍荣(广东翔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裁)
吕文(佛山市东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小军(广州万达文化旅游城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守和(河源市华达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远炳(美林基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昉(惠州隆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刘绍生(宜华地产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阮灿华(清远市恒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纪建德(龙光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 麦泽年(美的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营销管理中心总经理) 吴小平(中山市润达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智军(路劲地产广州公司总经理)
陈文华(广东坤山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
陈光明(广东富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陈志华(广州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集团副总裁) 陈俐(广东能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 陈斌(广州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林汉波(珠海诚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罗文强(佛山北大资源地产有限公司总裁) 罗北生(广东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郑少初(韶关市富康物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单文(星河地产华南区域副总裁) 钟振强(广东宏远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袁鸿昌(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莫浩然(广州汇美发展有限公司总裁)
徐学文(广东祥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徐珺(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执行总裁) 徐景宏(合富辉煌(中国)董事、副总经理) 殷杰(广州旭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少媚(新世界(中国)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副行政总裁) 黄建潼(广东联泰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锦华(广东万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韶海(福晟集团执行总裁、广州福晟董事长)
萧睿(广州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南区域董事长)
曹志伟(广州新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梁志旺(广东瑞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梁海斌(东莞市富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业总经理兼集团办主任) 付熙嵬(中海发展(广州)有限公司总经理) 鲁君驷(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谢跃辉(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肇庆百花园有限公司董事长) 蔡鸿文(广东客天下旅游产业园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广州颐和集团有限公司) |
监 事 长 |
陈国辉 监事:弓毅伟 李小楠 王楚焊 冯锦麟 |
秘 书 长 | 常可 |
商务洽谈:黄先生 86-20-87382426 刘先生 86-20-87376855
展商服务:刘先生 86-20-87376855 媒体联络: 86-20-61205968
传真:86-20-87376847 珠三角房博会交流群:239583153
(试行稿)
1总则
1.1为规范会员走访工作,提升我会会员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切实发挥行业代表的积极作用,特制订《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会员走访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1.2走访除包括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会员、监事等会员单位外,还应包括顾问单位。
1.3走访人员包括秘书处及《南方房地产》杂志社全体员工。走访工作人员分为4组,分别由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担任组长,设工作人员若干名,联络人一名,负责与走访单位联系与沟通。各组具体分工负责走访若干会员。
1.4走访内容:(1)了解会员的企业运作、经营及项目开发情况;收集会员意见和建议;(2)向会员介绍协会工作情况,加深会员对协会工作的了解和参与;(3)征求会员对协会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4)关于市场发展态势等问题的交流;(5)其他工作。
1.5走访时间和具体安排由行业服务部拟定,报秘书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由行业服务部监督执行。走访后各项资料分别交办公室和行业服务部存档。
1.6会员走访可根据协会工作实际,结合业务需要,对走访单位作灵活适当的安排,报行业服务部备案。
2准备阶段
2.1走访需作精心策划和准备,由小组联络人提前1周把《关于走访XX的函》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至走访单位,告知走访时间、到访人员、访谈内容、其它安排等。并准备走访资料、拟定吃宿计划等,报小组组长批准。
2.2小组联络人应在走访前3个工作日内将走访单位的基本信息、行程安排发送给小组成员。
2.3基本信息应包括:(1)公司简介及主要负责人简介;(2)公司历史主要开发楼盘(产品或服务);(3)公司主要业绩、荣誉及运作情况;(4)与协会的历史交往概况。等等。
3走访期间
3.1走访交谈地点应尽可能安排在会员的办公室,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应安排参观企业开发的楼盘。
3.2走访期间,各组成员应该积极与企业沟通,组长以外的其他成员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加强与企业负责人以外的工作人员沟通,建立从企业负责人到中层与协会的沟通体系。
3.3联络人(或小组成员)需做好照相、文字记录等工作。
3.4各组需以走访会员为契机,逐步建立和完善会员档案,会员档案包括的内容另行规范。
4走访结束
4.1各组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走访资料转交办公室存档。
4.2走访资料包括:(1)公司名片;(2)企业资料;(3)照片和走访纪要;(4)企业所反映的问题;(5)企业基本情况。
4.3会员单位如有问题反映,联络人应尽快向企业以书面或其他形式反馈处理结果或处理方案。
4.4各组联络人需于每月25日前将本组当月走访会员情况汇总至行业服务部。行业服务部需于每月30日前将各组当月走访完成情况汇总,报会长和秘书长,并以内部邮件的形式向秘书处及杂志社全体工作人员通报。
5附则
5.1本办法由秘书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10年3月8日起生效。